課程第三週起,學員注意事項。

校務公告 - 2020/3/13

【課程第三週起,學員注意事項】


親愛的學員們~課程即將邁入第三週囉,
溫馨小提醒一下,請大家配合!! 👩‍🦱👩‍🦰👱‍♀️
第三週3月16日起,以下五點事項,請大家注意喔!


👩‍🏫1.學員證~戴起來!!!
第三週起(03/16)進入校園請務必配帶學員證。

👩‍🏫2.旁聽須繳交旁聽費!!
第三週起(03/16)若未報名的學員欲上課時,請先至辦公室辦理旁聽證(費用250元),以維護教師及學員的權益。

👩‍🏫3.課程改選~手續費100元!
第三週起(03/16)欲改課的學員,請持報名收據至辦公室辦理並收取手續費100元。(除課程停開學員)

👩‍🏫4.退課以學雜費七成退費!
第三週起(03/16)欲退課的學員,請持報名收據至辦公室辦理並以七成學雜費用退予。(除課成停開學員)

👩‍🏫5.團險費退費期限至3月21日止!
若在臺北市社區大學重復投保團體意外險的同學,請持兩校的保費收據辦理退保險費(03/21前),逾期未退者將等本校簡訊通知。